小說主人公是馮卿卿李梓夜的書名叫《愛在煙火中》,小說情節引人入勝,非常推薦。主要講的是:「李梓夜,我做了早飯,你不吃嗎?」「我爲什麽要吃?」他反問我。「我早上五點就起來做了,你不覺得自己這樣很沒有禮貌?」我站起來。...
回到廚房,我很後悔。
又不是沒看過男人,怎麽就被一個小屁孩弄得臉紅心跳了。
一個毛都沒長齊的小屁孩,有什麽好看的,不就是個豬排……
我把牛奶端出去,在餐廳等着他。
十分鍾後,他下樓,瞟了我一眼,徑直朝門口走。
顯然沒有過來吃飯的意思。
「李梓夜,我做了早飯,你不吃嗎?」
「我爲什麽要吃?」他反問我。
「我早上五點就起來做了,你不覺得自己這樣很沒有禮貌?」我站起來。
「誰讓你做了?」他依舊不退讓。
「你爸把你托付給我,我就得照顧你!」
「誰承認了?」
他不再跟我廢話,單手拎包,踩着球鞋就踹開了門。
「誰同意的你跟誰過去,想讓我承認,做夢。」
踹門聲讓我感受到了他的怒氣。
「你!真是不可理喻!」我站在原地,氣到爆炸。
他本來要走,想起什麽,又轉身端過我做的早餐,順手倒給門外的金毛。
「這麽想當媽,它缺。」
我還沒來得及發火。
他冷冷看我一眼,坐上車,上學去了。
留我一個人站在原地憋到内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