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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跟男朋友戀愛的第 5 年,我突然想結婚了。


但我知道,他不愛我。


如果不是我最初的一腔熱血,死纏爛打,自認爲感天動地的追求,或許我們都不會在一起。


我歎了一口氣,把漱口水吐出來,盯着鏡子裏的自己,摸了摸不知道幾時跳出來的不深不淺的一條皺紋,重重地抹了很多眼霜。


再膠原蛋白的臉也抵不住歲月的摧殘。


下午許然發來微信:晚上應酬,不用等我了。


我心煩意亂地煮了泡面,喂了貓,躺在床上打遊戲。


打得眼睛都花了,看了下時間,10 點了,許然還沒回來。


我百無聊賴,翻開了他前女友的微博。


這像是一個習慣,我這 5 年一直在重複,有事沒事就去視奸别人的生活。


她前女友叫司念,多文藝的名字啊。


許是太久沒看,我發現她好像已經回國了,今天剛更新了動态。


隻發了 2 個太陽的表情,一張自拍,笑得很甜,有 2 個好看的梨渦。


還有一張是桌上的菜品。


我點開大圖,看到了熟悉的手。


上面戴着我給他買的手表。


那是許然。


(一)


原來今天是背着我跟前女友應酬了。


我再往前翻,發現司念大概在一個月前就回來了。


我心裏啪嗒一聲。


我仔細回想着這一個月内許然的表現。


他素來有應酬,我也沒當回事,現在想想,不知道有多少次是在背着我跟舊人約會呢?


我撥通了他的電話。


「喂」沒有響很久,清冷的聲音出現在電話那邊。


「你在哪兒?」


那邊有片刻的停頓,或者是沒想到從來不給他打電話的我會這麽直白地問這個問題。


「樓下了,馬上上來。」


「好,我等你。」


「嗯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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