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我知道,他不愛我。
如果不是我最初的一腔熱血,死纏爛打,自認爲感天動地的追求,或許我們都不會在一起。
我歎了一口氣,把漱口水吐出來,盯着鏡子裏的自己,摸了摸不知道幾時跳出來的不深不淺的一條皺紋,重重地抹了很多眼霜。
再膠原蛋白的臉也抵不住歲月的摧殘。
下午許然發來微信:晚上應酬,不用等我了。
我心煩意亂地煮了泡面,喂了貓,躺在床上打遊戲。
打得眼睛都花了,看了下時間,10 點了,許然還沒回來。
我百無聊賴,翻開了他前女友的微博。
這像是一個習慣,我這 5 年一直在重複,有事沒事就去視奸别人的生活。
她前女友叫司念,多文藝的名字啊。
許是太久沒看,我發現她好像已經回國了,今天剛更新了動态。
隻發了 2 個太陽的表情,一張自拍,笑得很甜,有 2 個好看的梨渦。
還有一張是桌上的菜品。
我點開大圖,看到了熟悉的手。
上面戴着我給他買的手表。
那是許然。
(一)
原來今天是背着我跟前女友應酬了。
我再往前翻,發現司念大概在一個月前就回來了。
我心裏啪嗒一聲。
我仔細回想着這一個月内許然的表現。
他素來有應酬,我也沒當回事,現在想想,不知道有多少次是在背着我跟舊人約會呢?
我撥通了他的電話。
「喂」沒有響很久,清冷的聲音出現在電話那邊。
「你在哪兒?」
那邊有片刻的停頓,或者是沒想到從來不給他打電話的我會這麽直白地問這個問題。
「樓下了,馬上上來。」
「好,我等你。」
「嗯。」